【法律科普】博愛座即將走入歷史?!不讓座會有處罰嗎? 【楊忠憲律師】【葉玉琳實習律師】|台北民事律師推薦

在日常通勤中,博愛座似乎是最容易引發爭議的地方,尤其近期有關博愛座的紛爭不斷,但事實上我國現行法規並沒有明文規定「誰必須讓座」或「不讓座要處罰」。那麼,為什麼要設立博愛座?博愛座的相關法規又有哪些?不讓坐可能會涉及哪些法律?以下就為大家解答~

 

surprise博愛座即將走入歷史?!

原先的博愛座可以在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53條中找到,條文規定沒有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該要設置供「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」優先乘坐之博愛座,不過這項規定其實已經走入歷史。

今年7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修正草案,參考其他國家針對類似於博愛座的規範,將博愛座改名為「優先席」,並且把優先乘坐對象修改為「身心障礙者或其他有實際需求者」,不同於過去博愛座針對老弱婦孺優先的規定。至於設置比例上仍然維持不可低於總座位15%。

 

indecision不讓座會違法嗎?

現行法規沒有針對不讓座規定相關的罰則,所以讓座只是道德上義務,法律上並沒有強迫一定要讓座的規定。不過如果因為不讓坐導致雙方爆發肢體、語言上糾紛,還是可能涉及到刑法傷害罪、公然侮辱罪或民事侵權等法規,也會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處罰鍰的可能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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