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律科普】什麼是拘役?可以用罰金代替嗎?會留下前科嗎? 【楊忠憲律師】刑事律師|台北律師推薦

cool一、什麼是「拘役」?

拘役是《刑法》中規定的自由刑之一,專門用來處罰輕微犯罪。拘役的特點包括:

  • 期間為1日以上、60日以下;
  • 通常關押在拘留所,而不是監獄;
  • 被判拘役的人,會被關在拘留所或拘役所,不是像重刑犯一樣關在監獄裡。
  • 雖然刑期短,但仍屬於剝奪自由的處罰。生活管理比較簡單,但仍有自由限制。

 

cheeky二、可以「易科罰金」不必被關嗎?

可以!如果法院判處拘役,受刑人可以選擇「易科罰金」,意思是用錢來代替被關:

  • 每拘役一日,可用1000~3000元罰金折抵;
  • 折抵金額由法院依個案情節裁定;
  • 繳清罰金後就不用進入看守所服刑。

例如:被判30天拘役、法院核定一天折1000元,只要繳3萬元罰金即可免坐牢。

surprise三、拘役會不會留下前科?

答案是:會,但可塗銷。

  • 被判拘役刑確定後,會有刑事前科紀錄;
  • 執行完畢滿5年且無再犯,依《刑法》第83條可申請「前科塗銷」,恢復清白;
  • 若案件處理方式是「緩起訴」,只要完成條件(如捐款、義務勞務),不會留下前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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