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職一定要加保健保嗎?來搞懂關鍵規則!【楊忠憲律師】民事律師| 勞資糾紛|勞工權益
一、健保與勞保不同,不能混為一談
首先要釐清的是,「全民健康保險(健保)」與「勞工保險(勞保)」在制度上不同:
- 健保: 不能重複加保,每人只能有一個加保單位。
- 勞保: 可以重複加保,只要同時在多個工作場所受僱於強制投保單位,各單位都應依法為勞工加保。
因此,本文聚焦在「兼職是否需另外加保健保」。
二、哪些情況下,兼職不必再加保健保?
依據中央健保署與相關實務解釋,以下幾種情況下,即使從事兼職工作,也可以不在兼職單位加保健保:
1. 已在其他工作單位加保
若你已有正職工作,且已由該單位加保健保,那麼兼職單位就不須也不應再加保,因健保無法重複投保。
2. 每週工時未滿12小時
兼職工作者若每週工時未達12小時,屬於「非一般受僱者」情形,可不強制加保。
3. 短期工讀、未滿三個月
例如暑期工讀、專案助理等短期聘雇,若聘期未滿三個月,亦可不加保。
三、哪些情況下,兼職必須加保健保?
1. 工時每週超過12小時
根據健保署規定,兼職勞工若每週工時達12小時以上,應視為受僱員工,雇主就有為其加保健保的義務。
2. 雖未達12小時,但每週上班5日
實務上也有解釋認為,即使每日工時不長,但若每週排班五日,顯示其穩定受僱性質,仍屬應加保範疇。
四、雇主應盡的確認責任
雇主若未依規定加保,可能會被健保署追繳保險費、加徵滯納金,甚至涉及勞動檢查罰鍰。
因此,雇主應:
- 主動確認兼職人員是否已有健保投保單位(可要求提供健保卡投保單位或保險對象明細)
- 確認每週工時與聘雇期間,判斷是否有加保義務
- 若有加保義務,依法辦理投保手續,避免違規
五、兼職所得仍可能產生補充保費義務
即使兼職人員無須由單位加保,若其單筆報酬超過2萬元,雇主仍須代扣2.11%的補充保費,並於下月申報。
六、結語:權益保障從清楚投保責任開始
不論你是雇主還是兼職工作者,都應了解全民健保的投保規定與門檻。
健保不是「有加保就好」,而是要「加對單位、加在對的條件下」。
若你有不確定的情況,建議洽詢專業會計、勞資顧問或直接向健保署查詢,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與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