⚖️【法律科普】長照保險怎麼給?誰能領?——從免責期、除外責任到受益人一次說清楚【楊忠憲律師】|信託律師推薦|高齡金融規劃|台北律師推薦

一、長照保險怎麼給?不是一次給完

多數長照保險,採取的是**「分期保險金」設計**。

也就是說,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,
經醫師專業判定符合「長期照顧狀態」後:

  • 先給付第一期長期照顧保險金

  • 之後在被保險人仍持續符合長期照顧狀態
    依約定期間,分期給付後續保險金

 不是一次領完,也不是永久保證給付。

二、什麼是「免責期」?很多人卡在這裡

長照保險幾乎一定會設計「免責期」。

什麼叫免責期?

指的是:

被保險人經醫師判定,
連續達約定期間以上仍符合生理功能障礙、認知功能障礙或失能狀態
保險公司才會開始給付保險金。

重要限制

  • 免責期 依法不得高於六個月

  • 未達免責期前,不給付任何長照保險金

這也是為什麼實務上常見「已經很辛苦,但還不能理賠」的情況。

三、哪些情況屬於「除外責任」?

即使符合長期照顧狀態,下列情況,保險公司仍不負給付責任

  1.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
    (包含自殺及自殺未遂)

  2.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

  3. 被保險人非法施用毒品
    (依毒品危害防制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)

這類條款的性質,與壽險、傷害險的除外責任邏輯相同。

四、長照保險的受益人是誰?能不能指定?

這一點,和一般壽險非常不同

原則規定

  • 各項長照保險金的受益人,為被保險人本人

  • 保險公司 不受理指定或變更受益人

也就是說,長照保險的本質,是「照顧被保險人自己」,
而不是財產移轉工具。

被保險人身故時怎麼辦?

若被保險人身故時:

  • 長期照顧保險金尚未給付

  • 或尚未完全給付完畢

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
並依《民法》繼承編的規定,按應繼分比例受領。

五、法律實務提醒:長照保險≠繼承安排

從法律角度來看,長照保險的設計重點在於:

確保被保險人生前有穩定照顧資源

而不是:

  • 指定誰拿錢

  • 規劃財產分配

  • 避免繼承爭議

若家庭有複雜成員關係,或涉及失智、失能後的財產管理問題,
僅靠長照保險,仍然不夠


結語:條款懂不懂,差的不只是錢

長照保險真正的風險,不在於「有沒有買」,
而在於:

  • 什麼時候開始給

  • 給多久

  • 給到什麼情況停止

  • 人不在了之後,錢怎麼處理

這些問題,只有在事前看懂條款,
才能避免在最辛苦的時候,再多一層爭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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