⚖️【法律科普】長照保險怎麼給?誰能領?——從免責期、除外責任到受益人一次說清楚【楊忠憲律師】|信託律師推薦|高齡金融規劃|台北律師推薦
一、長照保險怎麼給?不是一次給完
多數長照保險,採取的是**「分期保險金」設計**。
也就是說,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,
經醫師專業判定符合「長期照顧狀態」後:
-
先給付第一期長期照顧保險金
-
之後在被保險人仍持續符合長期照顧狀態下
依約定期間,分期給付後續保險金
不是一次領完,也不是永久保證給付。
二、什麼是「免責期」?很多人卡在這裡
長照保險幾乎一定會設計「免責期」。
什麼叫免責期?
指的是:
被保險人經醫師判定,
連續達約定期間以上仍符合生理功能障礙、認知功能障礙或失能狀態,
保險公司才會開始給付保險金。
重要限制
-
免責期 依法不得高於六個月
-
未達免責期前,不給付任何長照保險金
這也是為什麼實務上常見「已經很辛苦,但還不能理賠」的情況。
三、哪些情況屬於「除外責任」?
即使符合長期照顧狀態,下列情況,保險公司仍不負給付責任:
-
被保險人故意行為
(包含自殺及自殺未遂) -
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
-
被保險人非法施用毒品
(依毒品危害防制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)
這類條款的性質,與壽險、傷害險的除外責任邏輯相同。
四、長照保險的受益人是誰?能不能指定?
這一點,和一般壽險非常不同。
原則規定
-
各項長照保險金的受益人,為被保險人本人
-
保險公司 不受理指定或變更受益人
也就是說,長照保險的本質,是「照顧被保險人自己」,
而不是財產移轉工具。
被保險人身故時怎麼辦?
若被保險人身故時:
-
長期照顧保險金尚未給付
-
或尚未完全給付完畢
則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,
並依《民法》繼承編的規定,按應繼分比例受領。
五、法律實務提醒:長照保險≠繼承安排
從法律角度來看,長照保險的設計重點在於:
確保被保險人生前有穩定照顧資源
而不是:
-
指定誰拿錢
-
規劃財產分配
-
避免繼承爭議
若家庭有複雜成員關係,或涉及失智、失能後的財產管理問題,
僅靠長照保險,仍然不夠。
結語:條款懂不懂,差的不只是錢
長照保險真正的風險,不在於「有沒有買」,
而在於:
-
什麼時候開始給
-
給多久
-
給到什麼情況停止
-
人不在了之後,錢怎麼處理
這些問題,只有在事前看懂條款,
才能避免在最辛苦的時候,再多一層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