⚖️【法律科普】長照三險怎麼選?——從長照費用現實看懂保險能補什麼、不能補什麼【楊忠憲律師】|信託律師推薦|高齡金融規劃|台北律師推薦

一、先看現實:長照不是一次性支出
 
從實務經驗來看,長期照顧最大的特性是:
金額不一定爆炸,但時間一定很長。
 
以常見情況估算,每月長照費用可能落在:
 
居家照顧(外籍看護):約 2~3 萬元
 
日照中心:約 1.5~2.5 萬元
 
機構式照顧:3~5 萬元以上
 
若照顧時間拉長到 5 年、10 年,支出往往是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現金流問題。
 
這也是為什麼,長照問題在法律實務中,常會一路延燒成家庭衝突與繼承爭議。
 
二、什麼是「長照三險」?
 
所謂「長照三險」,並非正式法律名詞,而是實務上對三種不同保險功能的統稱:
 
失能扶助險
 
長期照顧保險
 
嚴重特定傷病保險
 
它們保障的「風險種類」並不相同。
 
三、三種保險差在哪裡?
(一)失能扶助險:看的是「身體功能」
 
失能扶助險的核心在於「失能等級」。
 
只要符合保單約定的失能狀態,無論是否真的進入長照體系,都可能依失能程度獲得給付。
這類保險適合因意外或疾病,導致日常生活功能受限的情況。
 
但要注意的是:
失能 ≠ 一定需要長照。
 
(二)長期照顧保險:專門補「長照期間的現金流」
 
長期照顧保險的設計目的非常明確,就是因應「進入長照狀態後的持續支出」。
 
通常需要符合:
 
日常生活功能障礙
 
經專業評估認定
 
給付方式多為「每月或定期給付」,用來支應看護費、照護費或生活支出。
 
這也是最貼近「長照費用現實」的一種保險。
 
(三)嚴重特定傷病保險:針對「特定疾病」
 
此類保險以保單約定的重大或特定傷病為給付條件,例如癌症、特定器官疾病等。
 
優點是:
 
認定標準明確
 
給付速度快(多為一次性)
 
但限制也很清楚:
不是所有長照情況,都是特定傷病造成。
 
四、法律實務提醒:保險只能解決「錢」,不能解決「人」
 
從律師角度來看,長照問題真正複雜的,往往不是保險金額,而是:
 
誰來管理失智後的財產?
 
醫療與照護決策由誰做?
 
子女之間如何分攤責任與費用?
 
這些問題,保險本身無法處理,必須搭配其他法律工具與制度安排,否則即使有保險金,也可能引發新的紛爭。
 
結語:選保險之前,先搞清楚你在防什麼風險
 
長照三險不是「三選一」,而是各自對應不同風險。
真正重要的,不是買了哪一張保單,而是:
 
你是否清楚,自己想防的是「失能」、「長照現金流」,還是「特定疾病」。
 
提早理解差異,才能避免未來用錯工具、花錯錢,甚至讓家人陷入更大的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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